α干扰素是先天免疫系统响应环境暴露(包括病毒感染)所产生的一种细胞因子。目前已开发多种剂型的α干扰素,用于治疗各类癌症和病毒感染,但α干扰素的主要用途是治疗慢性丙型肝炎。α干扰素会导致会一过性血清转氨酶轻至中度升高,并诱发易感人群出现自身免疫症状,包括自身免疫性肝炎。
α干扰素属于天然形成的细胞因子,由固有免疫细胞应对病毒感染或其他环境压力产生。α干扰素和β干扰素属于I型干扰素,具有相同的抗病毒、免疫调节和抗细胞增殖作用。诱导和活化α干扰素的通路较复杂,其抗病毒效果是基于诱导多种细胞内基因表达。总而言之,I型干扰素会在细胞内产生抗病毒作用,抑制病毒复制,防止感染。人类基因组内至少有20多个α干扰素基因亚型,目前已研发出多种标准重组干扰素(α-2a、α-2b和“复合”α干扰素)。此外,干扰素分子经过聚乙二醇修饰,可延长半衰期,使每周用药一次成为可能,而无需每日或每两日用药。由于干扰素属于蛋白质,因此需要肠内给药(通常为皮下给药)。重组人干扰素于20世纪80年代、1991年和1992年分别获批分别用于治疗癌症、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主要用途)。聚乙二醇干扰素于2000年上市,现已大量取代标准干扰素。标准的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剂量为180 µg,每周一次,持续24至48周;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的剂量则为1.5 µg/kg,每周一次,持续24至48周。用于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时,聚乙二醇干扰素通常与利巴韦林(一种口服核苷类似物)合用。标准α干扰素也获批用于治疗毛细胞白血病、恶性黑色素瘤、滤泡型淋巴瘤和卡波西氏肉瘤(与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有关)。局部注射干扰素可治疗尖锐湿疣。干扰素会引起多种副作用,因此剂量和治疗时间经常受限。最常见的副作用包括疲劳、肌肉酸痛、头痛、抑郁、焦虑、骨髓抑制和皮疹。
约一半接受α干扰素或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的患者会出现一过性血清转氨酶轻中度升高,无明显临床症状。由于聚乙二醇干扰素主要用于治疗丙型肝炎或配合其他药物治疗癌症,患者可能有其他潜在疾病,因此很难确定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是否是聚乙二醇干扰素所引起。然而,1%至2%的患者在接受α干扰素治疗24至48周后出现自身免疫症状,包括自身免疫性肝炎,血清转氨酶活性显著增强,并伴有黄疸。副作用通常在治疗开始后1至2个月出现,但也有可能更晚甚至在治疗结束后出现。血清酶谱升高普遍表现为肝细胞损伤型,多数(而非全部)患者体内血清中出现或先前已存在自身抗体,如抗核抗体(ANA)或抗肝肾微粒体抗体。干扰素治疗也会引起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肉样瘤病和肝肉芽肿。使用干扰素治疗乙型肝炎可能会诱导肝炎急剧加重,通常伴有乙型肝炎病毒DNA和乙肝e抗原清除,可能是有利的预后征象,表明持续应答。
干扰素对多种细胞具有多样的效果。接受干扰素治疗出现自身免疫性肝炎样综合征的患者易患上自身免疫性疾病,原因是α干扰素的免疫调节作用,增加了细胞表面呈现HLA抗原并影响CD4和CD8+细胞活性。α干扰素治疗会加剧自身免疫性疾病,而数例急性肝炎样综合征病例表明,干扰素治疗会恶化自身免疫性肝炎,其可能与慢性乙型或丙型肝炎共存或错认为慢性乙型或丙型肝炎。
干扰素治疗所引起的血清转氨酶升高通常无症状,且具有自限性,几乎无需调整剂量。与此相反,干扰素诱发自身免疫性肝炎样综合征,则需立即停止治疗。多数情况中,停药后患者快速恢复,但也报告出现自身连续性自身免疫性肝病(肉样瘤病、自身免疫性肝炎和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因使用干扰素出现自身免疫性肝炎的患者需要接受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疗法,或许能够缓解肝炎,但需要长期治疗。目前已报告数例因干扰素引起的急性肝功能衰竭和慢性自身免疫性肝炎,但尚未发现胆管消失综合症病例。
【相关生物药物:β干扰素、γ干扰素、白细胞介素—2。】
【治疗丙型肝炎的药剂:利巴韦林、聚乙二醇干扰素、α干扰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