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类药物属于纤维酸衍生物,用于降低血脂,尤其是甘油三酯。贝特类药物长期治疗有可能引起血清转氨酶暂时性轻微升高,导致急性肝损伤的概率极低,严重者可恶化为慢性肝炎、肝纤维化和肝硬化。人体接受贝特类药物治疗会导致血清极低密度脂蛋白(VLDL)含量下降,从而降低甘油三酸酯和胆固醇水平。多种贝特类药物已被证实会导致低密度脂蛋白(LDL)降低和高密度脂蛋白(HDL)升高,但是相比于他汀类药物的效果更弱。
贝特类药物目前主要用于高甘油三酯血症患者以及和他汀类药物配合治疗高胆固醇血症。贝特类药物降低血脂水平的机制尚且未知,但其可能与肝内的过氧化物酶体增殖物活化受体(PPARs)相互作用,后者能够调节血脂合成和分泌相关酶的基因转录。贝特类药物能够与过氧化物酶体增殖物活化受体同工酶相结合,后者主要存在肝脏中,能够调节脂肪酸氧化、提高脂蛋白脂肪酶水平,从而增强高甘油三酯脂蛋白清除。
美国批准上市的贝特类药物有三类:吉非罗齐(Lopid)、非诺贝特(Lifibra、Tricor、Antara、Lipofen、Trigilde)和安妥明(Abitrate、Atromid-S)。由于安妥明会增加致癌风险,且研究表明安妥明虽然具有降胆固醇作用,但不会降低心血管疾病死亡率,因此目前处方中较少使用。所有三类贝特类药物均有可能导致血清转氨酶暂时性升高,多为轻中度无症状反应,继续治疗,肝酶仍可恢复正常水平。
不同种类的贝特类药物所引起的肝损伤频率和类型不一,尚不清楚贝特类药物引起的肝中毒是否存在类效应,因此需要单独讨论各贝特类药物。所有三种贝特类药物都有小概率可引起临床明显的肝损伤,其中非诺贝特引起的肝损伤频率最高,可信度最高。贝特类药物可能引起严重长期的肝损伤,且与大多数药物性肝损伤不同,其可能会引发慢性肝病和肝硬化。